欢迎访问沈阳工业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!

当前位置: 首 页 >> 公告通知 >> 正文
公告通知

关于确定杨晨等3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

2023-04-19
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及《中国共产党沈阳工业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》有关规定,经支部委员会研究,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,将杨晨等3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,现进行公示。

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至4月25日(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)。公示期间,党员和群众可通过电话、邮件、来访等形式,反映其在理想信念、政治立场、思想作风、工作表现、群众观念、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。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(署真实姓名)。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,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弄清事实真相,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。

发展对象公示具体信息详见附件。

电子邮箱:1162094085@qq.com

联系电话:024-25496640

联系地址:研究生党支部

联系人:孟老师

附件:关于确定杨晨等3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表

中共沈阳工业大学

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

2023年4月19日

上一条:关于确定曹莹等15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下一条:关于确定柳龙辉等14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

关闭

沈阳工业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
地址: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沈阳工业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邮编:110870
电话:024-25496580(院办)024-25496640(学工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