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激励导向作用,按照《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辽宁省普通高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》(辽教电【2019】146号)及《沈阳工业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暂行办法》的要求,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在评选过程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,广泛听取学生和教师的意见,在民主评议、学院评议小组讨论的基础上,拟确定“沈阳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”和“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”候选人名单
如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,请于2019年12月20日前以电话、信函、来访等方式向学院辅导员办公室(303)或学院学生日常事务管理中心(302)反映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,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。
建工学院辅导办:25496640
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
2019年12月16日